1. |
強制離線以及禁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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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出現下列違規事項者,經“愛台灣遊戲城”遊戲管理員查明屬實後,將強制離開遊戲區後禁言1天至7天不等,線上遊戲管理員視情況依照罰則進行處分。 |
1-1、 |
遊戲中散佈具商業、廣告或色情之資料、網站,或為仲介之言論。 |
1-2、 |
散佈未經證實的謠言或無法提出具體證明的不實言論,或惡意以文字或圖片形式,散佈未經證實或無具體事實根據的言論。 |
1-3、 |
揭發他人隱私或損及第三人權益之玩家。 |
1-4、 |
以辱罵、誹謗、人身攻擊、威脅,或以含淫穢之意、種族歧視之言語攻擊其他玩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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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禁止更改遊戲中暱稱、密碼: |
2-1、 |
同一帳號於一天內以多台不同之電腦或IP上線,經線上遊戲管理員發現回報後,得禁止玩家更改遊戲中該遊戲帳號、密碼,以保障遊戲中正當玩家。 |
2-2、 |
於遊戲中惡意將其他玩家踢出牌局或於牌局中任意離線或關閉程式,一經發現為累犯,即禁止更改遊戲中暱稱、密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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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玩家在一定時間內無法於大廳、牌局以及利用熱訊發言。 |
3. |
永久停權: |
3-1、 |
於遊戲中公開散佈販賣“愛台灣遊戲城”遊戲點數或帳號者。 |
3-2、 |
假冒遊戲管理員或工作人員恐嚇其他善意玩家之帳號。 |
3-3、 |
於“愛台灣遊戲城”遊戲中利用任何程式軟體、或玩家相互溝通以進行串通餵牌或拆牌來不當取得點數或成績之行為,而造成其他“愛台灣遊戲城”玩家線上遊戲點數損失或造成活動不公之玩家帳號。 |
3-4、 |
玩家將其“愛台灣遊戲城”遊戲之帳號、密碼洩漏,而以有償方式轉讓予他人,或是於遊戲中相互交易過點。 |
3-5、 |
以猜測或竊取其他玩家帳號密碼,再於遊戲中過點並轉入特定之遊戲帳號。 |
3-6、 |
假冒遊戲管理員或工作人員之名義發佈不實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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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使用任何程式導致遊戲封包傳輸速率異常之玩家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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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點數扣除、還原: |
4-1、 |
因其他玩家儲值錯誤而造成帳號點數增加,一經儲值錯誤玩家反應並證實,則該誤加點數之遊戲帳號應視狀況做點數扣除或還原。 |
4-2、 |
玩家帳號因“愛台灣遊戲城”遊戲管理人員處理資料錯誤而造成點數異常增加時。 |
4-3、 |
違反永久停權3-3、3-4、3-5之遊戲帳號以及共同參與之遊戲帳號。 |
5. |
禁止登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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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家遭永久停權後,仍於新申請帳號後屢次觸犯永久停權之規定,則“愛台灣遊戲城”得將該名玩家處以禁止登入罰責,而其所有可歸為該玩家之帳號,將一律永久停權。 |
6. |
移動/刪除電磁記錄: |
6-1、 |
刪除電磁記錄:
為保持“愛台灣遊戲城”其他玩家暱稱使用以及確保資料庫之故,玩家之註冊、申請帳號未曾消費且點數等於或小於50點,登入次數小於10次,並於3個月內未登入遊戲者,系統將刪除該帳號電磁紀錄。 |
6-2、 |
過一年以上未登入之玩家,系統會將其電磁記錄備份搬移至另一組伺服器資料庫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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